1、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计量工作规划;
3、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管理全县量值传递;
5、负责管理全县计量标准考核和计量授权考核发证工作;
6、实施强制性计量检定的管理;
7、负责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实施许可证管理;
8、对进口、制造、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依法监督管理;
9、管理社会中介计量机构;
10、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查处计量器具违法行为(定量包装商品执法除外);
11、协助省市局管理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计量考证人员的考核发证;
12、受省市局委托组织对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实施计量认证考核(中介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
13、规划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建设;
14、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
15、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